中宏网湖北11月13日电(记者 江发权)11月12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备战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新闻发布会。本届运动会湖北代表团副秘书长、湖北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周芳出席并介绍相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江发权
从会上获悉,湖北在推动少数民族全民健身方面一直非常努力,长期致力于少数民族民族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将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创编成全民健身项目,不断丰富全民健身项目的内涵,充分展示民族体育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正是秉承这种理念,在2010年长阳县省第七届民族运动会、2014年来凤县第八届省民族运动会、2018年利川市第九届省民族运动会、2023年五峰自治县第十届省民族运动会上,湖北结合当地民族文化特点,分别创编了巴山舞、摆手舞、肉连响舞(操)、茶韵民族健身操作为运动会新增项目进行比赛。
湖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中,湖北在组织有关民族体育专家进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八宝铜铃健身操(暂定)作为第十一届省民族运动会新增项目,并组织专家、安排专项经费开启了创编工作。目前,音乐创作、成套动作创编基本完成,年内将组织全国专家进行评审。
对于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创编的民族健身操《我们共同的家》《中华家园》《锦绣大中华》等项目,湖北省积极响应,组织开展教练员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进行普及推广,并纳入湖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比赛项目。
周芳还介绍了本届运动会获奖项目的奖励政策。2020年4月2日,经湖北省政府同意,湖北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联合印发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湖北代表团奖励办法(试行)》,该奖励办法借鉴了《湖北省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鄂体〔2016〕33号),结合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特点,制定了湖北省组团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奖励原则、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及相关要求,奖励范围不仅涵盖前8名运动员(一等奖奖励标准为8万元)、教练员、领队,还对运动员所在单位、科研医疗等辅助人员给予奖励,文件的出台对于湖北省参赛运动员和参赛集体积极备战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取得优异成绩将产生积极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