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强化供应链金融规范,防控相关业务风险,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会同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通知》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三方面,提出了21条举措,主要包括:
(一)明确供应链金融发展内涵方向、保障中小企业权益。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要坚持信息服务的本职定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未依法获得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杜绝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
(二)规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完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严格控制核心企业风险敞口,严防对核心企业多头授信、过度授信以及利用供应链金融业务加剧上下游账款拖欠。严格履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授信管理、贷款资金监测等主体责任,不得将关键管理环节外包。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管理,定期评估合作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情况等。强化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管理,完整获取身份验证、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所需信息数据,加强对借款人信息的保护。
(三)明确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规范管理基本框架。强化贸易背景真实性管理,加强中小企业账款及时支付,有效防范核心企业信用风险,强化清结算业务资金安全,强化清结算业务资金安全,建立多层次风险监测及管理体系,保障市场机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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