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国务院办公厅5日发布了《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多处涉及信用工作,具体内容有:
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依法合规推进金融数据共享和流通,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对金融领域的开放共享力度。健全数字金融治理体系,依法将数字金融创新业务纳入监管,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
完善高度适配的产品服务体系。鼓励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探索拓宽生物性资产、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资产范围,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加强养老金融产品创新。
充分发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完善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管理机制,鼓励通过创设信用保护工具、担保等方式提供增信支持。加大绿色、小微、“三农”等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用于科创、养老等领域。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培育循环互动的金融市场生态。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专业把关责任。
加强金融“五篇大文章”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快建设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平台,探索依法扩大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用范围。强化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功能,探索发展相关行业特色企业征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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