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湖北9月30日电(记者 江发权)9月30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介绍《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背景、过程、主要内容。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江发权
从会上获悉,《条例》是经湖北省委批准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项目,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首部内部审计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为加强湖北省内部审计工作、增强审计监督效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7章44条,包括总则、职责权限和人员管理、审计方法和程序、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指导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重点规定以下内容:
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机制。一是明确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二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以及审计机关和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责任。三是规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将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明确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明确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工作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统称内部审计机构),同时对国有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和建立总审计师制度作了规定。二是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风险管理等方面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秘密,并依法接受监督。
规范内部审计方法和程序。《条例》着力加强内部审计全流程闭环管理,提升审计质量。一是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创新审计方法,优化审计流程,利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审计质效。二是细化编制内部审计计划、成立审计组、送达审计通知书、获取审计证据、征求审计报告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处理审计报告异议、审计项目档案管理、资料备案等工作步骤,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三是规定单位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同时应当对所购买的社会审计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深化内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发挥审计功效。一是明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对象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二是规定被审计对象应当按照问题类型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分类整改。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三是规定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财会监督等其他内部监督的贯通协同,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等工作机制。四是明确对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审计机关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解除内部审计的后顾之忧。
健全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一是明确审计机关开展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具体职责、方式方法、路径举措,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机制,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内部职能机构和专门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二是强调审计机关要加强内部审计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数据采集、管理、分析和运用机制,推动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此外,《条例》还针对单位、被审计对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等情形的处理作出了规定,进一步增强制度刚性,保障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效开展。